【漫話工傷保險】非法用工死亡人員一次性賠償
發布時間:2018-11-12
非法用工死亡人員一次性賠償
場景一:
某城鄉接合部的二胖飯莊,門口還正在施工,飯店尚未正式開業。
站在大門旁邊的飯店老板正在接手機:“嗯、嗯,好的,沒問題,放心吧,不就三十桌奕博人力資源飯的事兒嘛!”
老板掛了電話,喊來管賬的小張:“咱們營業執照大概啥時候能辦下來,這事不是上周就派你去辦了嗎?”
小張:“我們在經營注冊時材料出了點問題,這個還要再等,我抓緊辦理?!?
老板:“現在正好有個親戚等著辦喜宴,明天的事,你趕快安排人手準備吧,不等了?!?
小張:“張總,無營業執照就開張,這不合適吧?!?
老板:“這么大一單生意先干著,有錢不掙,傻??!去吧,去吧!”
小張:“哦,好吧?!?
場景二:
第二天,飯莊一片熱鬧的景象。
廚房的廚師們都在忙碌,一個廚師因燃氣使用不當,突發爆炸,受傷很嚴重。
緊接著,救護車的聲音由遠而近。
場景三:
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,受傷職工的妻子正在聽工作人員講解。
工作人員:“經過我們調查核實,你丈夫所在單位沒有營業執照和相關餐飲業經營資質,屬于非法經營,你丈夫的醫療費用和相關待遇根據《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》,要由飯店老板來承擔?!?
職工的妻子顯得很著急,說:“可飯店老板不給我們出這個錢吶!現在出了事,難道就沒人管了嗎?這可怎么辦呢?”
工作人員:“您先別著急,聽我給你說完,如果他拒不支付呢,可以向咱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,我們會責令他限期改正。如果他仍然不支付的話呢,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,要求進行相應的賠償?!?
場景四:
法院內正在開庭,法官宣判:“依照《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》,判處二胖飯店一次性支付受傷職工醫療費5.5萬元,后續治療費5000元,誤工費12300元,交通費320元……”
解說
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、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、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,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,賠償標準不得低于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。
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。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。
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、死亡的,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,賠償標準不得低于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。
就賠償數額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,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。
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